驾驶证损坏、副证审验、记录栏记满换证业务办理须知
机动车驾驶员因驾驶证损坏,文字记载或相片模糊不清、或副证记录栏、审验栏记满的,请到交管科办理换发驾驶证,并按下列手续办理: 一、办理资料 1、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换证、转籍、变更、注销申请表》。 2、交回驾驶证、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及清晰复印件,持身份证回执或临时身份证的须交验户口簿及复印件。 3、交正面一寸光面红底彩色相片三张(免冠、不穿制服)。